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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开庭日定在孩子高考前3天 法官调解原告撤诉

婚姻案例          2017-06-08 阅读: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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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开庭日定在孩子高考前3天

“王法官,孩子能毫无思想负担地参加高考,我得感激您。我相信他能考出好成绩!另外,我和老公的感情也缓和了,这都是您的功劳!”6月7日,送孩子进入高考考场后,当事人陈女士便给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庆娟打来感激的电话。

陈女士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一个月以前,因家庭矛盾及被猜疑,陈女士被丈夫杨先生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立案后,微机自动分案系统将该案开庭时间预定在今年6月5日。

法院调解:原告撤诉

案卷到达主审法官王庆娟手里后,王庆娟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当看到双方唯一的孩子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时,王庆娟顿时有些惊讶,有些感慨,更有些惋惜和痛心。王庆娟随机给原告杨先生打电话,并首先询问孩子是否在身边。当确认孩子不在时,她便展开调解,讲清利害关系,并明确告知:高考是人生的一扇大门,大人离婚不要影响到孩子的高考!否则,他将后悔终生。

听完法官劝解后,杨先生承认自己行为可能影响到孩子,并当即表示予以弥补,暂时不让孩子在高考前知悉大人离婚之事。但杨先生心里的疙瘩未能有效解开,认为妻子陈女士有背叛自己之嫌,故其一直未向法院撤回起诉。

在开庭前三天,王庆娟作出决定,对该案实行延期审理,将开庭时间推迟到高考之后,并告知双方当事人。看到法官处处为孩子顺利参加高考着想,双方都被感动了,杨先生表示高考后将撤回起诉。

律师说法:离婚法院为什么先调解?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据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一般情况下,法院也要求案件的调解率,婚姻也不是儿戏,能够继续维系夫妻感情的,还是要慎重考虑一下。

此案件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办案法官不仅有丰富的专业水准,而且能动之以情用孩子来化解夫妻之间的矛盾,使他们重归于好。由此可见,调解制度在我国其实是起着非常大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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