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仲基宋慧乔婚讯
腾讯娱乐讯:据韩国多家媒体报道,宋仲基、宋慧乔将于10月31日结婚。据悉,7月5日,双方经纪公司忽然通过官方报道材料联合宣布结婚的消息,公告内容如下:
首先感谢喜爱宋仲基和宋慧乔的国内外粉丝。很抱歉这么突然宣布,宋仲基和宋慧乔将结为夫妇。并预计于2017年10月的最后一天举行结婚典礼。因为结婚并不是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相遇,所以倍感慎重。因此到结婚这步为止都万分谨慎,到现在才发布立场。希望大家能给予理解,并给两位的未来送上美好祝福。两位演员将分别向粉丝们传达这个消息,谢谢!
宋仲基与宋慧乔2016年因为拍摄《太阳的后裔》结缘,随后传出二人因戏生情,屡次被拍到约会照,上月更被曝出巴厘岛同房,但二人一直否认,直到7月5日忽然宣布结婚的消息。
对此网友表示:“直接越过恋爱宣布结婚啊”、“cp粉扬眉吐气的时候到了”。韩国粉丝也纷纷送出了祝福“宋慧乔终于还是嫁给了电视剧的男主角。”更有网友调侃道:再也不同担心孩子跟谁姓啦!
孩子跟谁姓法律有规定吗
关于夫妻结婚后生育子女跟谁姓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作出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也就是说,原则上,孩子必须跟父亲或母亲一个姓氏。
但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又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这显然与《婚姻法》相冲突,如果公民更改了自己的姓氏,既不跟父姓、也不跟母姓,则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却违反《婚姻法》的规定。
对此,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同时,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基于此,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解释如下: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以上就是“宋仲基宋慧乔婚讯 网友:不用担心孩子跟谁姓”的相关介绍,您明白了吗?荧屏情侣结婚最高兴的莫过于粉丝,看到自己喜爱的偶性获得幸福,他们也会对婚姻生活充满期待。但是,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律师提醒您,在结婚之前还是先了解一下相关婚姻法律知识比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