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女子踩警车“尬舞”被团灭
中华网讯:7月10日凌晨,在都匀市工人路发生的一起踩踏警车事件,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后,引起了都匀警方的震怒,立即介入调查,于当天下午17时许,将涉事四名女子抓获。
经了解,当日凌晨零时许,这四名女子在都匀市某酒吧喝完酒后,经过工人路时,为寻求刺激,博人眼球,爬上了路边警车引擎盖上让同伴为其拍摄视频,随后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炫耀,并让其朋友进行转发。
四人的行为因涉嫌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以行政拘留8日。由于四名女子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因此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公安机关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令其监护人带回家严加教育。公安机关提醒,随意踩踏、损毁警车属违法行为,对此类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
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何处罚
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视年龄、违法情况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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