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姑娘嫁外国小伙离婚难

这起案件虽由林州法院审理,但却给法官带来了不小难题,包括送达问题、语言问题等,法官从郑州委托了专业的翻译公司对传票、起诉书等内容翻译了英语、僧伽罗语两种版本,并于今年1月7日向古纳拉什纳在斯里兰卡的居住地和沙特阿拉伯的工作地进行了邮寄。经过一个多月的漫长等待,最终邮寄件被男方签收。今年5月17日林州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许倩及其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古纳拉什纳经过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经审理准予离婚。判决书下达后,法官再次对判决书等内容翻译了英语、僧伽罗语两种版本邮寄至斯里兰卡和沙特阿拉伯。目前该案判决书已生效。
法官在此提醒,随着中国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跨国婚姻日益增多,从表面看,跨国婚姻新潮浪漫,其背后,也有一定的风险和无奈。所以,一旦决定与外国人结成婚姻,一定要考虑在语言交流、文化差异、饮食习惯、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
跨国婚姻的离婚程序及财产分割
(一)涉外离婚诉讼中,原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二)涉外离婚诉讼中,被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三)涉外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
1、在中国离婚的情况
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在国外离婚的情况
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