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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婚异俗男嫁女娶 女儿不娶媳妇气哭妈妈

婚姻资讯          2017-07-31 阅读: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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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婚异俗男嫁女娶

网易新闻讯:在陇南的康县南部山区、武都东部山区,一直保持着男嫁女娶的婚姻习俗,与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不同,陇南地区的男嫁女娶,不是少数民族风俗,而是极为罕见的汉族特殊婚俗。

据《康县县志》记载,150多年前,太平天国军队被清军击败后,部分太平军进入了山高沟深的陇南秦巴山区,化整为零,纷纷以男嫁女娶方式改换名姓隐藏下来,躲过清军追杀,后来,这一婚俗盛行,流传至今。

当前,这种颠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中国传统婚俗的特殊婚俗流传至今,却正面临着“儿不嫁、女不留,或儿女都外出不回村”的传承困难。

马政芳的儿子几年前就“嫁”出去了,在邻村随女方改名换姓。“这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老规矩,女儿不娶男人,跟着嫁过去了,那是最没面子的事。”马政芳现今最大的烦恼就是“怕女儿留不住”。

随着交通便利,公路修到了家门口,曾经徒步七八个小时去赶集的路如今开车仅2小时就到了。村里年轻人都涌向城市,上学后有了工作留在城里,很多女孩在打工时恋爱结婚,嫁了外地人。“女儿打电话说她已经谈了对象,不回来。”马政芳说着掉了眼泪,这意味着他们老俩口独自守在村里度过晚年,膝下无子陪伴,更重要的是,她认为,马家的香火延续就此断了。

什么是婚姻自由

其实,无论是”男嫁女娶“还是”女嫁男娶“,都只是各地不同的民俗而已,其婚姻的实质在法律上的一样的。无论”男嫁“还是”女嫁“,只要是一夫一妻,遵循自由原则缔结的婚姻,我国法律都会承认。

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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