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大学生借款失联
中华网讯:谭成运家住屯昌新兴镇春坡村,一年前,21岁的女儿小玲考上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读统计学专业,成为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然而,就在大家为小玲的成长感到自豪和欣慰时,半个多月前,女儿的突然失联让这个家一下子崩溃了。
8月5日上午,记者赶到谭成运的家中时,妻子正坐在床头,悲伤难抑。家人们介绍,他们发现小玲失联,是在上个月的19号,至今十多天没有音讯。谭成运说,他最后一次见到小玲,是今年的5月12日,当时还是在上学期间,谭玲突然回到家中,开口向他要钱,数额高达两万。2万元对于这个仅靠靠务农为生的小家庭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可为了女儿的未来,谭成运咬咬牙,东拼西借凑到了钱,凑给女儿。然而,之后,女儿又多次打电话到家里,每一次都是要钱。
谭成运说,这两个多月,女儿一共要了五次钱,共计近三万元。然而,就在女儿7月16号最后一次要钱后,手机就关机了,微信也一直没有回复。之后,担心女儿发生意外,谭成运也第一时间找到学校,得到的信息令谭成运心里一颤。
学校和同学方面明确表示,他们没有组织到马来西亚学习的项目,小玲也没有购买电脑,反而还以各种理由向同学借了钱。那么,小玲为何要借这么多钱,又为何要欺骗家人呢?在小玲失联后,谭成运也向辖区高校派出所报了警,警方调查回馈的信息,让谭成运一下子陷入了恐慌。
小玲去了天津。小玲的舍友表示,实际上,这段时间以来,小玲就曾几次跟她们讲过要去天津的事。谭成运说,家中全靠她和妻子务农维持生计,小玲上大学每年上万元的学费,有一部分是和亲戚借来的,他们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小玲身上,哪想却出了这样的事。而记者了解到,目前,辖区高校区派出所已经以失联受理此事。
父母是否需要代为偿还
最近天津正在打击非法传销行为,希望该女生不要出事,早日回到父母和同学的身边。众所周知,女大学生大多已经成年,可是由于正在上学,所以大部分大学生都是依靠父母的抚养,自己还没有赚钱能力。那么,女大学生向同学们借的钱,父母是否需要代为偿还呢?
首先,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如借钱、订立合同等民事活动)。所以,如果借款人未满18周岁,其借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借款行为,需要其监护人追认才可以。监护人追认后,有代为偿还的义务。
但是,《民法通则》还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年满16周岁,已参加工作,则其借款行为由其自己承担还款义务。
最后,大学生大多已满18周岁,是独立的民事行为人,所以,对于大学生的借款行为,其父母没有代为偿还的义务。当然,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的除外。
以上就是“女大学生借款失联 父母是否需要代为偿还”的内容,您明白了吗?小编提醒,大学生虽已成年,但涉世未深,容易被传销骗局迷惑。因此,父母应保持与大学生的长期联络,关注孩子的一举一动,以免孩子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