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夫妻吵架女子抓瞎婆婆眼睛
原告周某甲、被告余某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4月7日在开江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0年2月25日生育非婚生女周某乙,2012年9月19日生育一子周某丙。因被告余某某脾气较为暴躁,婚后,被告余某某时常为家庭琐事与原告周某甲及原告周某甲父母发生争吵,并多次离家出走。原、被告余某某因性格不合,曾于2015年1月22日在开江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双方又于2015年6月1日在开江县民政局登记复婚。2015年8月,被告余某某与原告周某甲母亲发生抓扯,导致原告周某甲母亲眼睛受伤。2015年9月3日,被告余某某外出务工,至今未归,与原告周某甲及家人也无任何联系。现原告起诉,要求判决与被告离婚。
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周某甲与被告余某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原、被告虽然结婚多年,但双方并未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2015年1月,双方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后又在4个月后复婚,但复婚后两人的感情没有得到改善,且在复婚后短短的3个月又因为被告将原告母亲眼睛抓伤发生矛盾,并导致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故对原告的离婚诉求,本院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占了较大比例,有部分案件被告由于法律知识欠缺,认为不到庭法院就没法处理,或者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因此拒不到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离婚案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审理,判决离婚。
以上就是“夫妻吵架女子抓瞎婆婆眼睛 起诉离婚女子不出庭怎么办”的案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小编提醒,离婚案当事人千万不要想当然的觉得不同出庭就没事,如果遇到离婚诉讼,一定要积极应诉,以免使自己遭受巨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