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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火车站遭猥亵女童系养女 行为人父母涉嫌包庇罪

婚姻资讯          2017-08-15 阅读: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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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火车站遭猥亵女童系养女

凤凰新闻讯:8月12日晚7时许,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

8月12日,有网友微博举报,她在南京南站候车室,看到一名年轻男子把这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幼女“一把拽过去”坐在他腿上。该男子伸手到小女孩裙子里,直接抠摸着孩子的胸部。而女孩低头玩着手机,没有丝毫异样或抵抗。更让旁观者震惊的是,坐在男子身边一对年约50岁的男女,“看起来是他们的爸妈”,竟无动于衷,丝毫没有制止。男子涉嫌猥亵的行为持续了至少5分钟。此事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为此,南京铁路警方连夜展开调查。

今天中午,@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所通报男子火车站猥亵女童调查结果:嫌疑人(男,18岁)已被刑拘,同行两人为嫌疑人父母,女童为养女,将妥善安置受害女童。

行为人父母涉嫌包庇罪

养父母对养子女一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责任。不能因为是养女,就随意伤害。在本案中,除了嫌疑人涉嫌猥亵儿童犯罪外,其养父母的包庇行为同样应该追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本案中,火车站属于公共场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南京火车站遭猥亵女童系养女 行为人父母涉嫌包庇罪”的内容,您明白了吗?希望以后这样的案件少发生,使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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