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社会中,夫妻离婚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现象。接下来我们要分享的是一个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案例。
张某某和李某某他们在2006年登记结婚,结婚以后两人生了一个孩子。但是到2017年的时候,张某某和李某某发生了家庭矛盾,二人产生了纠纷,妻子李某某受伤住院,病情稳定以后,李某某就回娘家生活,2018年李某某上诉法院申请离婚,并且希望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在这个案例中特殊之处在于张某某患有精神疾病,并且曾家暴李某某致受伤住院。
之后在法院的判决中,法院认为张某某情绪不稳定,并且有暴力行为,并不适合抚养孩子为原因之一,将孩子判给了李某某。

独生子女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只有一个孩子,那么孩子的归属问题就可以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那么也可以离婚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
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约定好孩子由谁来直接抚养,追随谁一起生活。如果是对协商结果产生了分歧,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衡量,来确定父母双方谁更适合抚养孩子,和谁生活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之后的健康成长。如果孩子已有思考能力,那么法院也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在对双方的情况进行分析以后,人民法院就会将孩子判给较为适合的一方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