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要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哪些方面入手才是对自己更有利的呢?

一般来说就是两个方面,首先就是证明自己比对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其次就是证明对方并不适合抚养孩子。
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简单来说就是突出自己的优势。比如说自己的工资比对方的高,受教育程度也优于对方。自己的经济条件比对方好,在之后孩子的成长中可以提供更好的条件。而如何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呢?一般就是列举对方在婚姻过程中存在的过错,比如长期不回家,有不良的嗜好,比如赌博,酗酒,家暴等。或者是对方有其他的传染病等生活环境不适合孩子成长。
一般来说在争夺抚养权时可以从以上两个方面入手。
离婚子女的探视
在父母离婚以后,孩子将会跟随其中的某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会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通常来说探视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进行协商,并且这个协商的内容也可以当做协议离婚中的内容,其中如果子女已经有了选择能力,那么也应该听取他们的意见。在这里探视的内容一般包括见面或者是短期的生活在一起,还包括交往,比如与孩子互通电话,赠送孩子礼物,交换照片等方式。
如果法律已经赋予了另一方探视的权利,那么如果与未成年子女生活的一方,阻挠甚至是拒绝另一方的探视,那么这种是一种侵权行为,另一方可以进行上诉,甚至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