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再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干涉婚姻自由是指他人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干涉当事人婚姻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除包办、买卖婚姻外,比较常见就是当事人的亲属,因各种原因和目的违背当事人意志,干涉、阻挠当事人的婚姻。例如:父母干涉子女结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干涉寡妇改嫁,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
在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结婚权,除未到法定婚龄的,有配偶的和法律禁止结婚的几种情况的人不得享有结婚权外,其他人不分青年、中年和老年,均享有同等结婚权。因此,和父母不得干涉包办子女的婚姻一样,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母再婚,否则就是侵犯父母的婚姻自主权。
基于封建观念阻挠干涉老人再婚是错误的,砸烂家里的东西,更是错上加错,违反了法律,可以到法院起诉。老人再婚是符合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的,其婚姻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二、老人再婚受哪些法律保护
父母再婚的权利是婚姻自由的一个重要体现。婚姻自由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的权利,对此,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特别是子女,更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的自由。婚姻自由的实现程度是同社会条件相联系的。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为婚姻自由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作为一个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脱胎出来的文明古国,婚姻家庭领域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封建主义伦理道德观念的残余,阻碍着婚姻自由的实现。
因此,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就属于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之一,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但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对违法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可视情节和后果予以相应的法律制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暴力干涉父母再婚自由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