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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财产分割           阅读: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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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

(一)对于只有一方参与企业经营的,企业经营权应分割给参与经营者,对另一方则在其他财产上进行补偿。

(二)对夫妻双方都参与企业经营的情况,经营权的分割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处理。

1、对于企业只有一个生产经营地址,经营权无法实际分割的,只能从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出发,以由谁经营更有利于企业发展来确定经营权的行使者。

2、对于有多个经营场地,并且在财务上、经营上各自独立的企业,则可考虑对经营权进行实体分割。对在经营场地的面积、数量及资产占用量上的差别,可通过相互间支付补偿性费用的方式来处理。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一)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5、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

(二)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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