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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交纳,家庭财产案件诉讼费如何交纳

起诉离婚           阅读: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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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交纳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

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二、家庭财产案件诉讼费如何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2、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3、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4、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6、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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