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涉外离婚登记,与香港人、澳门人、台湾人离婚去哪儿办理?什么时间去?怎么去?电话是多少?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单位地址: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东大桥路口东北角市民政局大楼一层)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9: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乘车路线:乘坐28、350、420、433、440、快速公交2线路,在东大桥下车;乘坐43、110、120、403、673路在东大桥路口北下车;乘坐109、112、750、846、855、858路在东大桥路西下车。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96156(人工)65862999(语音)65866660(语音)65395015(涉外)65395016(涉外)65395018(涉外)
二、北京涉外离婚登记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1.离婚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智力低下等情形);
4.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5.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所在地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三、北京涉外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须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北京居民须持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北京涉外离婚登记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涉外离婚登记的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北京涉外离婚登记的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北京涉外离婚的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五、北京涉外离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时间要多久?一般里说是即时办理(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收费标准是多少?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其他费用另计。
在北京办理涉外离婚登记,对于北京市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离婚双方来说,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情况下,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持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共同到北京市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办理时,需提交北京市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双方各自结婚证,双方近期2寸彩色照片各2张,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
但如果双方没能达成离婚协议,比如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没有达成协议,他们就需要通过第二种途径进行离婚,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
如果在北京涉外离婚登记,北京市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离婚需要的条件、证件、材料?怎么办理?等等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北京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