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行协议离婚
(一)申请
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人结婚证;
③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④两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2、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申请离婚,需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3、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时应提供:
①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本人有效护照或其它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华侨、外国人);
②本人结婚证;
③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④两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二)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
①未达成离婚协议;
②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③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离婚登记
经审查,符合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场予以登记,并收缴当事人的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依法被解除。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依法不应予以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协议离婚注意哪些事项
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快捷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
总之,协议离婚的双方要相当谨慎,否则很容易在离婚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双方已经平静、有序的生活又会被重新打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