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未成是否要返还彩礼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与一般的赠与有所不同,彩礼赠送是有目的的赠与,是适龄男女订立婚约的一道程序,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结婚又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婚约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彩礼往往数额较大,在有些地区和家庭,为儿子娶妻而赠送的彩礼,甚至是老人的一生积蓄。在一方不守婚约或未能共同生活时,给予彩礼的一方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给以后的生活造成困难,因此基于公平的原则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彩礼是应当返还的。
由此可见,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但两种特殊情况下,离婚后彩礼也应当返还:一是双方结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的。这里的共同生活,应当是指长期、稳定的生活,包括夫妻生活、物质和经济生活及精神生活,要求双方事实居住在一起,共同承担生活的义务,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生活在一起。生活是日常生活,而不是仅仅发生性关系,是否有性生活只是共同生活的一种参考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的界定,也是需要在实践中把握的。;二是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
二、返还彩礼的范围是什么
1、共同花费。婚姻毕竟一般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在比较开明的家庭里,彩礼可能只是一种象征或者形式,女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全部或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置办家具,办婚礼,宴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用度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扣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