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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保全肇事车辆的条件

财产保全           阅读:427

白玉录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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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财产保全范围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四)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保全肇事车辆的条件

如果肇事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俱全,肇事司机又不存在酗酒、逃逸或无证驾驶问题的,一般不用保全肇事车辆。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保全肇事车辆:

1、肇事机动车方不支付医药费;

2、肇事机动车方的保险金不足以赔偿当事人损失的。

(一)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

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白玉录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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