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索赔时要做哪些事
单方事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也就是机动车的投保人)有权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被保险人索赔时需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节结案书、损失清单合格中有关费用的单据,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审查核实。被保险人要保证在索赔时提供的单据真实可靠,否则若存在任何欺骗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和追回已赔偿的款项。切记,如果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起三个月内不按规定提供必要单证向保险公司索赔,则视作其自动放弃索赔的权利。
双方事故受害方: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如果能协商解决,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
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一般应当赔偿受害人车辆受损后发生的修理费,如果受害人的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应当赔偿车辆修理期间的停运损失。
2、如果没有人身损害发生,一般不赔偿误工费、住宿费。
3、如果发生人事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