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现实中,现在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是行人与车的事故,行人治病的钱,在刚开始的时候是车主付的,但到治疗过程中,往往就不再付钱了,其实这样的现象现在很多,其实,并不是车主不想付钱,而是他觉得有保险公司,不应当由他再付了,可保险公司现在只认法院的判决,所以,在行人出事后,钱经常到不了位。
对此,建议在出事后,先治病,这是最主要的,如果对方不付钱,你先自己付钱,在病治好后,再想办法解决,同时,要做司法鉴定,这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所以的依据,很多都和它有关,能尽快起诉才是正道,你想等的对方给你钱,车主肯定不给的,因为,保险公司在没有见到判决书后是不会给他钱的。所以,这个时候起诉是最好的办法。
其次,注意保留证据,这也很重要,比如说为治疗花的交通费用,出事的衣服的钱,营养费等的,都要证据的,所以,多注意这个也是有好处的,现实中情况比较多,但总体上来说,还是要以此来解决,会更好一点。
二、交通事故如何要求赔偿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
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