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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伤残评定,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2012-12-08 阅读:400

白玉录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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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觉得构的上伤残的或是医生建议做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如果想要要求对方进行伤残赔偿,那就要做伤残鉴定了,但是要如何进行伤残评定呢?伤残鉴定之后如果构上等级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伤残评定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以上便是关于“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伤残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进行伤残鉴定,还需要注意时间问题,以及机构的选择问题,切记不能自己选择一个机构自己去做鉴定,那样对方当事人甚至法院都不会认可的,你还得要重新鉴定,可以交由交警部门指定做鉴定,或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建议您如果对法律不是很清楚的话,最好就是在起诉前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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