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交通事故不得调解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共同要求调解的,交警才能调解,并且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下列情况则不适用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2、责任认定。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上文对“哪些交通事故不得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方式”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交通事故调解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调解是处理交通事故时常用的处理手段。调解是在对交通事故事实基本认定清楚,责任划分清楚的基础上由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处理的方法,能有效避免纠纷,也避免了走正常的繁琐的程序。有关交通事故的其他问题,如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程序、交通事故调解要提交哪些证明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时,向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