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计算车祸伤残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怎么计算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中伤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计算公式为: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以上就是“怎么计算车祸伤残赔偿金”以及“怎么计算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最后被鉴定为伤残的,被害人可以要求事故赔偿责任人支付一笔数目不菲的赔偿金。但是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多寡与起诉法院有直接的关系,另外还受被害人户籍性质的影响。如果您想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获得更多的赔偿,最好咨询一下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