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住院后,受害人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提醒受害人注意的是,不要因为肇事者拒绝垫付医疗费而耽误治疗时间。有的受害人经济比较困难,需要肇事方承担医疗费,肇事方有不愿意支付的,可以用以下几种办法来解决:
1、通过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肇事者车辆;
2、通过交警打电话催要医药费;
3、要求肇事方交强险公司先支付保险额度内的一万元医疗费。
以上这三种方式中,最好的方式是立刻申请法院对肇事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如果对方的车辆被查封、扣押了,一般情况下都会积极配合承担医疗费用。交通事故发生后,扣车时间只有15天左右,车辆检测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交警会返还车辆,受害人应当在此期间内申请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肇事车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封、扣押车辆的工作只能由法院进行,交通队没有权利。很多受害人不了解法律规定,坚持要求交通队扣车,结果车没扣成,还耽误了向法院申请的时间,得不偿失。
查封扣押车辆并不是申请当日,法院立刻就会去查封。大家都知道,政府机关办事是需要时间的,从现实情况看,一般法院会在3-4天内采取查封、扣押的行动,如果申请不及时,会导致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而且向法院申请扣押需要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抵押担保,所以一般受害人是无法完成这个复杂的工作的。
凑齐医药费,及早治疗时受害人最大的愿望,也是医生殷切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