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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交通事故复核,哪些情形不能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其他交通事故认定问题          2016-08-13 阅读:296

白玉录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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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明力比较强的公文证书,如果确实对其认定的责任划分不满,可以申请复核,为下面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作做好准备。申请交通事故复核按下列步骤进行:

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4、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二、哪些情形不能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下列复核申请,上一级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提出复核申请的;

(2)经复核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仍存有异议要求复核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

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交警部门应当制作并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告知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途径。

以上是关于“如何申请交通事故复核”以及“哪些情形不能申请交通事故复核”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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