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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两交警当街互殴 官方回应又是辅警惹的祸?

交通事故资讯          2016-11-30 阅读:2120

白玉录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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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两交警当街互殴

齐鲁晚报讯,近日,一段“临沂俩交警街头互殴”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引起网友的关注。网上流传的视频时长46秒,疑为路人用手机拍摄。视频中共出现了4名身着制服的男交警,其中两人发生争执,另两人在劝阻。视频开始时,一位身材较高、戴头盔的交警从停放在路边的警用摩托车旁,向道路另一侧走去。期间有同事进行阻拦,行进中该交警掏出甩棍,与一名身材稍矮、同样戴头盔的交警发生肢体接触。视频同步声音中,响起两声疑似甩棍击打头盔的响声,并伴随当事人的争吵声和路人的惊呼。在视频结尾,两名发生冲突的交警被同事劝开。11月30日上午10点42分,认证为“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络反映临沂交警当街打架一事,临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11月24日下午15时许,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三中队警辅人员李明、王元宏等人在值班民警的带领下在辖区开展日常交通管理工作。期间,李明对王元宏的勤务不规范行为提出批评,王对其批评不接受,二人发生口诀,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被现场一同执勤的其他人员拉开。

国务院出台意见规范辅警管理

11月25日,直属三大队在调查后对涉事人员李明、王元宏予以辞退,并举一反三,在大队全体民警和警辅人员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严格规范勤务行为和纪律作风。

警察本是制止打架斗殴,维护社会秩序的人员,然而视频中的这两名交警却自己先打了起来,非但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反倒是给公众做了错误的示范,破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也干扰了交警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一旦出了问题,很多时候官方给出的解释会说相关涉事人员是辅警,广大群众纷纷表示不买账。

针对此现象,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力争到2017年年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岗位职责清晰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职业保障规范到位,队伍素质和形象明显改善,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根据《意见》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对违规招聘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警务辅助队伍管理混乱、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同时,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警务辅助人员从事以下工作:

(一)未经公安机关授权的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事项;

(二)案(事)件的现场勘查、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强制措施、审讯或独立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

(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

(四)配备、保管、使用武器、警械;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此外,《意见》还专门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单独执法;(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三)违抗上级命令;(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欺骗领导;(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十)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十二)使用武器;(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因此相关警务部门要注意了,以后可不能再拿“临时工”“辅警”当挡箭牌了,辅警同样要遵守工作规定,做好警务工作,维护警务人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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