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车指什么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二、酒后驾车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交强险条例》第21条规定,交强险中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仅是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与被保险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有过错没有关联,与交通事故的相对方(受害人)是否有过错更无关联(除非被认定为故意造成事故),保险公司所承担的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依据《交强险条例》第21条,保险公司除受害人故意的情况下均应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第22条顺延第21条的规定,对四种情形(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下发生的交通事故规定,保险公司除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损失外,还需垫付抢救费用所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