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无责任情形,交通事故责任推定的情况

其他交通事故认定问题           阅读:330

白玉录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情形

1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推定的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该负某种责任。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特殊方法。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1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 、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5 、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 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6 、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如经调查,能客观认定责任的,则仍需按规定认定责任。

白玉录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100.67, 216.73.216.44, 10.2.100.67, 10.2.100.6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