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
单方交通事故是指因驾驶人员不慎单方所导致的己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如车主在正常行驶或倒车过程中,与隔离墩、房屋等障碍物发生碰撞或在道路上倾覆,导致车辆受损。
单方交通事故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事故责任为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事故车辆的车主可直接持单方事故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是,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因单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保险人拒赔的纠纷却层出不穷,在事故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的问题。该类案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有的单方事故存在隐瞒事故真相、制造假案等情形,涉嫌保险诈骗。
实践中,有的车主在因酒后或无证驾驶等情况下发生事故后,为了使车辆损失得到赔偿,在报案或接受保险人调查时,隐瞒或编制事故情况,向保险人进行索赔。
第二,有的车主在事故发生后,未能采取合理的施救或保护措施,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条款中一般都会规定一些保险人免除保险责任的事项,比如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人报案。对于未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或及时报案而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损失无法确定的,对于无法确定的损失及扩大的损失部分,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实践中,有些车主在发生单方事故后,擅自离开现场或挪动受损车辆,没有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没有及时向保险人或公安机关报案,这些往往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清或车辆损失无法确定,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二、保险车辆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
作为一名参加了机动车辆保险的车主保户,如何才能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有效地进行索赔?
首先,当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保护好第一现场,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协助保险理陪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索赔时一是如果属单方责任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应当提供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盖章或签字),出险证明 (交通管理部门盖章),修车发票原始件,修理发票原始件,修理、更换部件清单,其它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二是如果涉及车损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 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单证:伤者诊断证明(县级(含)以上医院),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明;死亡者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伤亡者工资收入证明 ,家庭情况证明(派出所盖章),及保险公司针对特殊情况要求的其它必要的证明。三是如果代为查勘的还应提供下列单证:代查勘委托书、修车协议、事故照片,及保险公司针对特殊情况要求的其它必要的证明。四是保险车辆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应提交以下单 证:出险通知书、事故照片、出险证明(派出所盖章),调解书,各种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其次,特殊提醒车主保户,请务必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三个月内将以上索赔单证交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对向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单证、项目、印章必须齐全,书写规范、数额计算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手续齐备后,保险公司应在10天内一次结案赔偿。领取赔款时,请您携带公章、车主或领款人身份等 有效证件进行办理。
最后,对于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无有效驾驶证、检验不合格车辆、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以及被保险人骗赔或故意行为等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