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造成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一)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
(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证。
(三)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