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注意什么
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对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力大小和程度对决定行为人行为的定性,在审理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时必需对这种原因力作出判定。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其原因纷繁复杂,往往多种原因并存。判定某一违规行为在导致事故发生中的作用大小和程度,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作为判定者的法官,并非全知全能,往往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在审讯实践中法官往往根据鉴定结论,尤其是交警部分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来判定。
这种作法并无不妥,但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应注意:
1、交警部分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案件的证据之一,其是否可以采信、证实力如何,尚需法官审查判定。
交警部分认定事故责任依据交通治理法规对行为人所从事的交通运输行为进行评价,其考察范围较广。
法官认定行为人的责任则依据刑法,截取行为人在从事交通运输行为过程中有刑法意义的行为和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评判,其考察范围相对较窄。
2、注意区分行为人在交通治理法规上承担的违章责任与刑事责任。
交通治理法规和刑法的目的、制裁手段、调整范围等完全不同,前者夸大的是对交通秩序的维护和治理,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手段主要是罚款、吊扣证件、行政拘留等,在合用上,只要违背命令就要承担责任;后者夸大的是对行为人的道义谴责和制裁,处罚手段是最为严肃的刑罚,在合用上夸大谴责的合法性和公道性,要绝对遵循证据原则。
假如直接将行为人违背交通治理行政法规的责任直接当作刑法上的责任,就会泛起将被害人自己违背交通治理法规引起的交通事故,仅仅因为机动车驾驶员因为害怕被殴打、敲诈等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现象,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
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应机械的套用刑法分则或者司法解释的条文,还应当运用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刑法第133条划定:“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交通肇事罪犯罪的认定有:
1、行为人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的行为;
2、发生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事故;
3、行为人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的行为与所发生的重大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违规行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