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申请调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必要的简单处理之外,可以报警,也可以要求调解解决。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95条规定,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宣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
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后果
交通事故调解的后果主要有哪些?
1、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2、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4、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