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意外险责任免除条件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二)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四)恐怖袭击;
(五)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六)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七)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八)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九)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二)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三)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二、交通意外险理赔要注意什么
保险专家表示其实意外险并非是对所有意外都会进行理赔,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应细读条款,并对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作全面的了解。
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意外险的具体保险条款,尤其是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进行说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注意保留由医院和公安局等出具的权威凭证,可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提供充分证据,而且应该在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的1至7天期限内尽快报案。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时,需要提交保单、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医药费报销单和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凭证。
此外,投保人应该清楚意外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损失才进行赔付。普通意外险通常将被保险人在赛车、攀岩、滑雪、赛马和跳伞等高风险运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作为免责范围,不进行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