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不仅要向侵权人索要赔偿,还要注意自己的保险理赔等等,那么事故带来的这一系列问题如何处理呢,有何程序和方法呢,下文将为你介绍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程序
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二、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
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切记按照下列程序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撤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