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有哪些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1.伤残级别鉴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