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一)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对于?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