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秀网CEO被抓
8月16日,涉嫌4亿元奢侈品走私大案的外逃主要嫌疑人纪某被押解入境,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此人已被移交给侦办该案的拱北海关缉私局“4·05”专案组并由该专案组缉私民警当场对其执行了逮捕。

据媒体报道,上述事件中的纪某是走秀网CEO纪文泓,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未从走秀网方面获得证实。8月17日下午,走秀网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声明称,“走秀网的运营一切正常,管理层状况也是正常的。”
报道显示,案发前曾为深圳一名区级人大代表的纪某,是著名电商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创始人和负责人。去年5月17日潜逃境外、7月13日被批准逮捕。在海关总署缉私局协调下,经公安部相关部门提出,去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签发对纪某的红色通报,8月4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刑警组织印尼警方抓获潜逃1年近3个月的纪某,海关总署缉私局派工作组将该嫌疑人从印度尼西亚押回入境。
据该关缉私警察介绍,在犯罪嫌疑人纪某的操纵下,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将从欧美等境外供应商采购的奢侈品服装运至香港,交付给深圳某物流公司吴某,此人组织“水客”通过旅检渠道“化整为零”走私进境,入境后集中运至深圳该物流公司的仓库,由仓库人员收货并支付“水客”带货费用后,再安排将货物转运至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的仓库。
在另一渠道,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提供虚假价格资料给深圳市某海淘公司、广东某物流公司,以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通过快件渠道走私进境,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伪报成个人自用物品以“E特快”方式通关,并对每批次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调至人民币800元以下,大幅降低应缴税费。
大量奢侈品服饰走私进境后,主要通过深圳该网络科技公司的电商平台销售牟利,经查,该网络科技公司涉嫌参与走私的部分案值达3.21亿元。(来源:南方都市报)
走私犯罪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