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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权处理抵押物的情形,抵押品的范围和分类

抵押贷款          2016-10-18 阅读:187

邓隆炎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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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有权处理抵押物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处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务的;

(二)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失踪,其法定继承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

抵押物处理所得款项,先支付相关费用后再偿还贷款本息。如所得款项不足,公司有权追索,直至全部清收。

二、抵押品的范围和分类

(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属于不动产,对于动产,一般设定质押担保方式,物权法另有规定。

(二)根据抵押品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

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

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

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

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为限额,以保险单为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

以上就是公司有权处理抵押物的情形,抵押品的范围和分类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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