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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           阅读:293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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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种途径是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就双方之间的争议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本单位的工会或本单位内部所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给予调解,直至达成和解协议。此外,劳动者还可以请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劳动者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二种途径是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中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此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提起仲裁申请。

第三种途径是诉讼。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首先必须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除外两种情况:一是拖欠工资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二是涉及无营业执照的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二、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仲裁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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