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申报,异地受工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待遇           阅读:411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申报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享受待遇的对象和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是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以及工伤人员本人或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对于伤残职工,除工伤医疗待遇主要是根据医疗机构的诊疗确定外,其他待遇是要根据工伤职工的鉴定等级而定的。

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如果旧伤复发伤情发生变化,随之鉴定结论也发生变化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不重新享受外,其他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是要随之变化的。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流程:

第一步、提出工作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二、异地受工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如果单位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或只为部分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此外,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已从原来的城镇企业进一步扩大到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只要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工可以自2005年4月1日起的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七种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条例》对职工工伤的七种情形作出了明确界定,其中包括: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等。同时,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三种情形也视同为工伤。但是,由于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的;酗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按照规定,工伤认定由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单位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在哪个地方申报工伤认定。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