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或职工提出的书面鉴定申请。
2、按规定填写的《河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3、《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复印件。
4、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5、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如复印件须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等诊疗资料。
6、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提交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复印件。
7、旧伤复发提供原在部队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
8、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提供与原职工关系的身份证明。
9、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