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因种种原因,劳动者可能会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争执甚至是发生劳动争议。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了用人单位的侵犯,比如用人单位拖工资、拒发加班费等等。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应在一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劳动诉讼。那么具体来说,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如何诉讼处理劳动争议?对此,本文将一一进行介绍。
一、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法院规定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15日,即案件当事人如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通知书不服,应当在收到该仲裁文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二审人民法院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时限是,自第二审法院审查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于超过规定时限未作出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案件审理法官予以解释,咨询未果的可以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就该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起算点如何确定,劳动部答复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这个前置程序,而这一程序又是法院是否立案审理的关键,因此劳动者也应注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
二、如何诉讼处理劳动争议?
诉讼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
以我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将拒绝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有关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以及如何诉讼处理劳动争议的具体情况,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要注意在一定的时效期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则应在一定的时效内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麻烦,建议您咨询相关的劳动争议专家律师,以更好的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无谓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