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见义勇为受伤
李强(化名)在北京某保安公司做保安员,被派驻某大厦服务,大厦有个租户是餐厅。
2012年的一天早上,餐厅突然失火,大厦领导通知保安员协助灭火。李强当时在楼下巡逻,听到招呼,二话没说,第一个冲进餐厅。李强冒着滚滚浓烟,楼上楼下地跑,放下防火卷帘门,关上窗户,试图第一时间控制火势。由于手中的湿毛巾慢慢被烘干,他吸入了大量毒气,昏倒在现场。
同事们把李强送往医院,餐厅的火灾也控制住了。李强第一时间奋不顾身的行动,成功控制了火势,李强见义勇为立功了。
但李强情况不妙,他陷入昏迷,医院一度发了病危通知书。经过医生奋力抢救,李强脱险,但由于神经系统中毒,导致他腰部以下高位截瘫!
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农村出身的李强一家无力负担。此时,保安公司和大厦都躲开了,把李强的医疗护理责任推给餐厅。餐厅领导觉得李强虽然不是餐厅员工,但毕竟见义勇为,保护了餐厅的利益。所以,餐厅垫付了李强前期住院医疗费用。
但李强的医治与康复不是朝夕之功,面对未来长期的费用,餐厅方面通知李强不再支付费用,让他尽早起诉。
1、鉴于李强签有劳动合同,先做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事实和等级。
2、与餐厅和大厦方面谈判,争取调解。
经过鉴定,李强的工伤等级结果是2级,劳动能力结果是完全依赖护理。
有了鉴定结果,李强的赔偿额度就有了计算基础。经过我们的计算,李强各项赔偿费用的总额大约在80万元上下。
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能否并用
李强是否可以向见义勇为的受益方餐厅索赔?是否可以同时向用人单位保安公司及大厦索赔?
虽然法律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并没有禁止同时索赔。民事诉讼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因此,先将餐厅和大厦告上法庭,这两方是见义勇为一方的受益者,而且由于他们的失误,造成了火灾,最终导致李强的受伤。
经过法院旷日持久的审理,最终法院认为餐厅和大厦的失误并非重大过失,判令餐厅补偿李强18万元。
由于保安公司给李强办理了社保,李强还是得到了工伤保险待遇。但保安公司却克扣李强保险待遇金,
随后,用此次诉讼的材料作为辅助证据,又将保安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劳动仲裁与法院两级审理,判决保安公司补发李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金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