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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风险?

确认劳动关系           阅读:382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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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举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主张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对劳动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下凭证可以作为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保的记录;

2、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风险

由于事实劳动关系“先天不足”,所以在履行、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上,劳动者存在较大的风险。

劳动者入职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双方一旦产生争议,劳动合同自然会成为重要的证据之一,第一能证明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第二能证明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作地点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仅限于口头承诺,假如有一方事后翻脸不认账,另一方也无法证明。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很多这样的案例,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避免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会推个一干二净,有时甚至会否认认识或见过此员工。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过劳动关系,最后只能接受败诉的风险。

综上,是关于“如何举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风险”的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上文的介绍,您在今后找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这样的意识:在找到工作后,一定要尽量去避免自己与单位仅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局面,一定要勇敢的跟单位提出自己要签劳动合同的意愿。而如果单位坚持不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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