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旅游出车祸
赵某是江苏XX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去年9月份,单位组织去山西旅游,并包租了一辆大巴。9月15日,赵某和同事们乘坐的大巴在高速上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几位同事都受了皮外伤,赵某受伤最重,她的头颈部猛撞到车靠背上,后经医院诊断为颈椎棘骨折。
赵某律师平时主要的业务就是劳动工伤维权案件,这么一件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她立即意识到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能不能申请工伤
赵某说,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一份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下班买菜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像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应该也可以。
单位对赵某的想法很支持。去年10月,单位向常州市人社局提交了赵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然而,12月5日,人社局却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今年1月13日,赵某向新北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常州市人社局,要求人社局撤销之前的不予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原告为工伤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