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行工作室摄影师集体辞职

5月3日,风行工作室所有摄影师致信卓伟,经过慎重商讨决定集体辞职,自立门户。信中写道由于工作理念冲突而提出辞职,并称近期卓伟的个人秀已经人声鼎沸,他们不希望辛苦完成的工作成果变成某个个体博眼球的工具。随后新浪娱乐独家求证某风行工作室员工,对方确认已提出辞职。但新浪娱乐也从知情人处获悉,并非所有工作室的摄影师都提出了辞职。5月3日下午,微博ID名为“新风行工作室”的账号发布长文称风行工作室摄影师集体向卓伟提出辞职。这封名为《山高水远,初心不变》的辞职信中提出工作室一直以“事实真相”作为作业准则,而真相需要整个团队通力合作。看到卓伟在各个平台的个人秀如火如荼,摄影师们集体认为“中国第一狗仔”是团队结晶,而不是一个明星网红,不希望辛苦完成的工作成果变成某个个体博眼球的工具,于是集体提出辞职。该辞职信还表示辞职是群体行为,并没有“分赃不均”,辞职后还将集结为“新风行工作室,”继续奋斗在娱乐新闻第一线。日前,经新浪娱乐独家确认,风行工作室员工确认提出辞职。卓伟的徒弟“狗仔大圣”也转评:“穿新鞋走老路,江湖再见!”证实摄影师集体请辞一事!截至发稿,卓伟本人还未对辞职信做出回应。网友们则表示:“好了,要面对两对狗仔:风行工作室和新风行工作室,话说卓伟大大怎么看?”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一、解除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同时《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同时,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不受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约束。
二、单位损失的赔偿请求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纠纷一般较为复杂,证据收集需要专业指导,建议您咨询劳动法相关律师,以期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