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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当提供的材料

生育保险          2012-12-08 阅读:1450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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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供的材料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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