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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被遗忘车内死亡,幼儿家长应如何维权?

劳动争议资讯     李海林     2017-07-13 阅读:639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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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被遗忘车内死亡

7月12日,晋州市桃园镇周头村天宝幼儿园上午9时自邻村赵兰庄接幼儿上学,到达幼儿园后,将其中一名两岁半幼儿(女)遗忘在车上,直至下午16时许打开车门才发现该名幼儿,随后幼儿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公安部门已将该幼儿园园长控制,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中。(来源:网易新闻)

幼儿家长应如何维权

幼儿园的园长、开车的司机均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幼儿家长维权只有二种途径:

一、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

本事件中,幼儿园一方应对幼儿的死亡负全部责任,幼儿家长可以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标准计算赔偿金额,与幼儿园一方进行协商,若双方意见能够达成一致,则幼儿家属获得赔偿后,可对幼儿园一方予以谅解,法院会酎定从轻处罚。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若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则幼儿家长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实际发生的物质损失要求幼儿园一方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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