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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童驾车撞死老人,责任由谁承担?

劳动争议资讯     李海林     2017-08-27 阅读:5453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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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童驾车撞死老人  

前两天,在江西赣州安远街头,上演惊险一幕,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像发了狂一样,冲入人群里,一名八旬老汉遭遇不测。

警方调查发现,肇事的电动三轮车,之所以会突然失控,撞倒老人,和一名4岁大的小女孩,误操作了电动三轮车有关。当时她叔叔带着女孩骑着电动三轮车在街上买东西。女孩的叔叔看到卖鱼头的 ,就问老板买鱼头,当时车钥匙没有拔,女孩就模仿大人,猛加电动三轮车的油门,结果就出了意外。(来源:中国日报中文网) 

责任由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女童的叔叔下车却未拔车钥匙,对撞人的发生存在过错,女童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对女童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死亡老人的家属可以向女童的叔叔和父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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