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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绝加班 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案例     邢洋     2017-10-22 阅读:445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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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员工拒绝加班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奥某达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奥某达公司)的员工陈某雄2014年2月19日未请假不加班,奥某达公司因此而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以此为由与陈某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拒绝支付劳动关系赔偿金

法院裁判 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奥某达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奥某达公司主张陈某雄在一年以内受到一次严重书面警告加一个书面警告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其对陈某雄给予书面警告的事实系基于陈某雄在2014年2月19日未请假不加班,在2014年2月20日打卡不工作。双方均认可2014年2月19日16时以后属加班时间,陈某雄所在的车间员工均未加班,要求奥某达公司改善工作环境,减少加班时间。次日双方均认可劳资双方就工作时间进行协调,陈某雄认可参与旁听了协调会。根据双方所认可的事实,陈某雄在此两日内是基于同一事由参与协调。且奥某达公司对陈某雄安排的工作时间为12小时,尽管奥某达公司对8小时以外的时间均足额支付加班费,但其安排的加班时间已远超过了法定标准。陈某雄有权拒绝加班并提出改善诉求。奥某达公司以未加班为由对陈某雄进行警告处分并给予开除,无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律师说法 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班

虽然公司在规章制度中约定若拒绝加班则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员工也在该规章制度上签字认可。但是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若非特殊情况下公司安排加班,员工有权拒绝。故公司安排加班,需要与员工协商,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且公司不能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者如不同意加班,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公司以员工拒绝合理加班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行为,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就本案而言,陈某雄拒绝加班,奥某达公司给予陈某雄严重书面警告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应向陈某雄支付相应赔偿金。

以上就是对“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班?”相关问题的解答。若需要进一步了解其他详细信息,欢迎咨询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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