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快递员送货撞伤行人,该谁负责赔偿?

劳动争议案例     葛春喜     2018-09-30 阅读:325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案情介绍:   快递员送货撞伤行人

  钟某系某快递公司负责人,该快递公司快递员熊某在送快递途中将行人秦某撞倒致伤残十级,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原告秦某的各项损失77328.37元由被告钟某承担。 

  经查明,2016年10月13日14时30分,被告熊某驾驶某快递公司(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的电动车沿国道由西往东返回江西省进贤县城,在行驶至高桥取水厂附近320国道某地段时,车前遇行人原告秦某在公路右边与之同方向行走,由于熊某驾驶不当,造成车身右侧直接将行人秦某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熊某没有报警和保护事故现场。本事故经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熊某负本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秦某不负事故责任。秦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27天,花费医药费32930.38元。原告的损伤经重新鉴定为伤残十级。 

葛春喜律师评析: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熊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撞伤原告秦某,江西省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院予以采信。被告熊某对原告秦某的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被告熊某系被告钟某雇佣从事快递活动的工作人员,本案事故发生时被告熊某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应由雇主即钟某承担。遂作出上述判决。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